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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照資訊

​證照獎勵金及加分審核申請 |

證照獎勵相關辦法|  

一、目的:鼓勵同學取得各類證照。

二、實施內容: 本系99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之大學部學生,本系學生於修習相關課程結束前取得之各項專業證照與英語檢定,得計入該課程上學期之平時成績。

三、課程評分方法:

以下為加分級別對照表:

證照檢定類別

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第四級 第五級
專業證照 40 30 20 10
英語檢定 30 20 15 10 5
日本語能力檢定 30 20 10

註:

  1. 分數採累計方式計算,最高分為100分。
  2. 證照採計時間自一年級上學期開始,至各相關課程結束前一週為止。凡經申請通過並取得加分資格之證照,不得重複申請。
  3. 各類證照申請加分之科目,限該學期有選修且為本系老師開課之科目。
認列證照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