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研究所-畢業門檻

畢業條件大集合

碩士班專業基本能力檢定   

所謂「基本能力」檢定,其項目及檢定標準如下,詳細說明如施行細則。

基本能力檢定標準

1.學分數:

研究生至少修畢18學分(不含先修課程)

2.專業論文撰寫與發表能力:

完成碩士論文,並通過審查。取得碩士學位前,必須發表期刊論文一篇或參與國內、外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。

註:

1. 通過基本能力檢定標準之學生,應將成績或相關證明文件,送交本系審核,審核通過者,其成績以「檢定通過」登錄之。

2.本細則經系務、院務及教務會議通過後,報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